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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西移与碳转移 中科院报告建议加大治理投入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污染西移与碳转移 中科院报告建议加大治理投入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我国大气污染与碳排放呈现出明显的“西移”趋势。传统的东部重点污染区域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严格环境监管,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但与此部分中西部地区随着承接产业转移、能源资源开发强度加大,其大气环境压力与碳排放量显著上升。这一空间格局的变化,对全国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与“双碳”目标实现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科学院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报告指出,污染与碳排放的西移,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能源结构依赖及治理能力差异综合作用的结果。部分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仍偏重,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进程相对缓慢,加之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导致其单位产出的污染物与碳排放强度较高。

为应对这一严峻形势,中科院报告核心建议聚焦于两大方向:一是建议大幅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投入。这包括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园区集中式清洁供热与污染治理设施、城乡面源污染控制项目等。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绿色金融专项债等多种渠道,补齐西部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其末端治理能力与运营水平,遏制污染排放的快速增长。

二是大力推行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等节能降碳模式。报告强调,单纯依靠末端治理投入成本高昂且不可持续,必须从源头推动节能提效。合同能源管理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并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分享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并获利。这种模式能有效化解中西部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中面临的资金、技术、风险等瓶颈,激发其内生减排动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碳减排的协同。

报告进一步建议,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税收优惠,并建立规范的节能量测量与核证体系。结合西部地区丰富的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节能改造与分布式清洁能源应用相结合,从能源供应侧和消费侧共同推动低碳转型。

应对大气污染与碳排放西移,需要构建“强化末端治理”与“激活市场节能”双轮驱动的体系。通过加大定向治理投入夯实减排基础,并通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机制释放减排潜能,方能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确保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碳中和目标的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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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6:32:30